恒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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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31日在湖南省怀化市岩门01号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因时间紧迫,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立祥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7万吨绿电化学材料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贵州省万山经开区化工园区投资建设年产27万吨绿电化学材料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约人民币5亿元。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与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政府签订《贵州省铜仁市新能源电池材料补链项目合同书》。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一切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签署与该项目相关的协议、办理成立子公司的相关事项、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7万吨绿电化学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贵州省铜仁市新能源电池材料补链项目合同书》。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