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21  恒光股份(301118)公司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光股份”)于2026 年4 月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离职及9 名激励对象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 除限售比例未达到100%,合计回购注销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54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0,196,400 股减少至 110,111,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10,196,400 元减少为110,111,000 元。上 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 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岩门01 号

2、申报时间:2026 年5 月21 日起45 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部门:财务部

4、联系电话:0745-7695668

5、传真:0745-7695064

6、邮箱:sd@hgkjgf.com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

(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邮件日为准, 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