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强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正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股网  2025-04-29  正强股份(301119)公司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强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正强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截至目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限己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保荐代表人王飞、杨利国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119
注册资本10,4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萧山蜀山街道章潘桥村(犁头金)
办公地址浙江省萧山蜀山街道章潘桥村(犁头金)
法定代表人许正庆
董事会秘书王杭燕
联系电话0571-57573593
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证券上市时间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上市地点深证证券交易所

三、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调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保荐机构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重点和计划,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并发表独立核查意见;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以及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情况,检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4、定期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5、对公司进行定期现场检查,并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等相关文件;

6、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等。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公司在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相关处理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

8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变更无异议。

2、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扩能项目”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19,358.5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9,358.50万元,上述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来自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的部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拟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名称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额变更后使用募集资金额
拟新增募投项目正强股份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扩能项目-19,358.50
拟变更的原募投项目浙江正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23,000.003,641.50
合计23,000.0023,000.00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变更无异议。

3、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将“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变更无异议。

4、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扩能项目”和“汽车转向

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计划,新增“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额变更后使用募集资金额
拟新增募投项目正强股份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28,994.85-16,320.48
拟变更的原募投项目正强股份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扩能项目19,358.5019,358.504,638.02
拟变更的原募投项目浙江正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3,641.503,641.502,041.50
合计51,994.8523,000.0023,000.00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变更无异议。

5、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变更无异议。

6、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对上述事项变更无异议。

五、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出具相关报告,并配合保荐机构对有关事项的核查工作。

七、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持续关注,审阅其信息披露文件等,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符合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十、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王 飞 杨利国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冉 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