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2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以现有股本247,627,3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00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810,189.60(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 “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将遵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7,627,3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47,627,37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71,441,055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5月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册 |
1 | 03*****371 | 谭勇 |
2 | 03*****719 | 宗丽丽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3日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4、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5月30日。
5、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148,537,503 | 59.98 | 74,268,752 | 222,806,255 | 59.98 |
高管锁定股 | 417,825 | 0.17 | 208,913 | 626,738 | 0.17 |
首发前限售股 | 148,104,650 | 59.81 | 74,052,325 | 222,156,975 | 59.81 |
首发后可借出限售股 | 15,028 | 0.01 | 7,514 | 22,542 | 0.01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9,089,867 | 40.02 | 49,544,933 | 148,634,800 | 40.02 |
三、总股本 | 247,627,370 | 100 | 123,813,685 | 371,441,055 | 100.00 |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371,441,055股摊薄计算的 2022 年度每股
收益为0.2626元。
2、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作相应的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三街50号
邮编:101102
咨询联系人:段婷婷
联系电话:010-85577061
传真电话:010-84782181
八、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