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现将董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连接全球可持续发展能源”为使命,秉承“新特电气低碳节能技术惠及世界每一个旮旯”愿景,紧密围绕年度战略规划及经营目标,在终端下游客户需求放缓、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公司承压前行,对内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对外在深耕以变频变压器为主的存量市场的同时,加大对新市场、新客户的开拓力度,延伸公司以变频变压器为主的产品应用领域,同时研发生产应用储能等新能源领域的产品。
(一)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工作
1.持续研发投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长期致力于以技术创新为发展驱动力,多年来在自主研发上给予高度重视和持续不断地投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拥有63项专利及多项非专利核心技术。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35,548,985.1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99%,公司在报告期内除完成储能配套干式变压器和油浸式变压器系列产品的开发外,储能双向变流器PCS产品不仅完成研发,而且实现小批量生产;同时,公司建成成品数字化试验中心,实现质检场景智能化。
2.坚持市场导向,持续丰富公司产品线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二代工商业储能产品Energy Tank系列的研发和验证,推出电池液冷产品(包括液冷电池包、液冷PCS),第二代工商业储能产品包含全空冷、全液冷、PACK液冷、PCS空冷以及PACK液冷等各种不同的散热方案,可满足不同应用场景,同时为解决工商业储能安装难、工作量大等问题,公司推出快速布置型储能系统等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3.深化自动化与信息系统整合,驱动智能制造和数字化转型
公司不断深化自动化改造,显著提升了生产能力和效率。在报告期内,公司对自动化产线进行细致的持续优化,成功升级自动配漆设备、三角形变压器自动收料生产线等先进设施,并圆满完成低压电抗器二期自动化项目,实现电抗器铁芯生产流程的全面自动化。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储电气在建PCS自动化产线及与工商业一体机配套的电池PACK产线,未来随着自动化产线的建成投产,华储电气可实现PCS自动化生产和检测及促进电池PACK与一体机的技术融合。随着高效设备的投入使用和自动化产线的顺利运行,公司的生产和制造能力会得到显著提升。
4.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管理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对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的审查及修订,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公司第四届董监事任期届满,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顺利有序地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管聘任工作,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完整性,保障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5.企业文化与人才培养并进,共筑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丰富和弘扬企业文化,持续深化企业文化建设。公司践行“利他、感恩、匠心、创新、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不断优化人才培养和发展机制。通过拓展招聘途径等方式,提升人才队伍的数量和质量。
实施差异化的薪酬和绩效评估体系,以留住优秀人才。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方向和业务需求,公司还成功举办了一系列专业培训课程,加大对人才的投资力度,有效提高了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
(二)经营情况总结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8亿元,同比略微下降0.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36.21万元,同比下降28.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60.85万元,同比下降32.57%;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6.6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96亿元。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
1 | 2023年4月20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4.《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2.《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2023年7月1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修订及制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4.《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3 | 2023年8月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4 | 2023年8月2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5 | 2023年10月2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6 | 2023年11月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 3.《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按照职责权限,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讨论研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化支持。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主要对定期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预算方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及时关注和履行必要的审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主要对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及预算方案等进行审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主要对公司换届选举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提出意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主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绩效以及薪酬方案等进行审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积极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审计工作、内审情况、关联交易等进行核查,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监管部门、保荐机构及咨询机构的各项培训,在公司内部会议及日常工作过程中积极开展关于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的相关培训。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严格落实信息披露制度,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认真履行定期报告及各项临时公告的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多种沟通渠道,积极维护投资者关系,通过公告、投资者电话、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发展前景的了解,维护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公司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合规的基础上加强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
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四、2024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4年,公司将继续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督促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监管培训,不断提升履职的专业水平,增强专业能力,进一步加强履职的主动性、有效性和独立性,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的制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公司将以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持续通过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电话等多种途径积极开展投资者交流工作,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三)扎实做好日常工作,提升管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确保董事会、股东大
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同时,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重大事项、经营及决策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董事会提供更多地决策支持,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