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拟聘任的董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培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调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需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进行调整,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培智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为公司董事,董事会同意补选陈培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为:谭勇先生(召集人)、赵云云女士、朱彦臣先生、何宝振先生、陈培智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3月12日(星期三)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