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建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05月10日在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05月06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箱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许翔先生、詹伟哉先生、汤四新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传钦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助力公司战略发展,董事会同意全资孙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维都利”)拟与关联方北京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段爱民先生、非关联方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一位非关联方自然人投资设立私募基金共青城比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200万元,其中重庆维都利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600万元(分期认缴,首次缴付出资额的20%),所占比例为14.28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认为,该参与投资设立私募基金事项有利于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及管理力量,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助力公司战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参与投资设立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孙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投资设立私募基金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标准统一,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制定了《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