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建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02月03日在广东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系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以口头通知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张自亮先生、许翔先生、詹伟哉先生、汤四新先生、黎永绿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传钦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障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等,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普通股(A股)股份。公司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5.13元/股,该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本次决议通过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决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等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