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建电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121 证券简称:紫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1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1,770.0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61.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80,987,85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022,027.26元。
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48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分别与五家专户银行及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下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类别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123912575210606 | 募集资金户 | 317,859,800.00 | 328,787,884.67 | 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科十二坊支行 | 123912575210501 | 募集资金户 | 70,218,100.00 | 41,904.51 | 活期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州支行营业室 | 3100017329200371181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00.00 | 6,231.42 | 活期存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州支行 | 31440101040016721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00.00 | 7,426.24 | 活期存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 | 8111201012200547133 | 超额募集资金 | 505,709,445.74 | 46,975,424.51 | 活期存款 |
8111201111400689333 | 现金管理账户[注1] | - | 30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 | 641643694 | 募集资金户 | 59,560,792.69 | 活期存款 | |
合 计 | - | - | 993,787,345.74 | 735,379,664.04 | - |
注1:该账户指募集资金专户下用于现金管理的虚拟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行业竞争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决定对“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和“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并对“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募投项目延期和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1、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2025年2月 | 2026年2月 |
2、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2025年8月 | 2026年8月 |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实施主体 |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实施地址 | 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工业园区4号楼 | 重庆市万州区联合坝工业园M6地块 |
注: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系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0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1.4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用超募资金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2、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02.20万元,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47,894.41万元(不含理财收益及净利息收入)。
公司于2023年0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用超募资金1.43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上款项尚未归还。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300,000,000.00元。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143,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行业竞争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决定对“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和“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并对“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募投项目延期和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1、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2025年2月 | 2026年2月 |
2、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2025年8月 | 2026年8月 |
实施主体 |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实施地址 | 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工业园区4号楼 | 重庆市万州区联合坝工业园M6地块 |
注: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系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8月28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80,987,856.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890,997.8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3,242,194.4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消费类锂电池扩产项目 | 否 | 317,859,800.00 | 317,859,800.00 | - | - | - | 2026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70,218,100.00 | 70,218,100.00 | 10,890,997.87 | 13,242,194.47 | 18.86 | 2026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100,000,0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88,077,900.00 | 488,077,900.00 | 10,890,997.87 | 113,242,194.47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 | 否 | 478,944,127.26 | 478,944,127.26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478,944,127.26 | 478,944,127.26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967,022,027.26 | 967,022,027.26 | 10,890,997.87 | 113,242,194.47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对“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扩产项目”和“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6,702.20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47,894.41万元。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1.4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3亿元。部分超募用于临时补流和购买理财产品,其他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对“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变更后“紫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地址为重庆市万州区联合坝工业园M6地块。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1.4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3亿元。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1.4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