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建电子: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5-03-27  紫建电子(301121)公司公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和《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4年9月11日至2025年3月1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

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在自查期间,共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结合本激励计划的进程对该名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核查,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个人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之前,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及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内部报告等各阶段,限定了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加以防范;通过公司自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