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东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23 证券简称:奕东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6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7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邓玉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自身价值的判断,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构建更加稳定和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管理层、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当前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决定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作为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不超过26.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将视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和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按照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6.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1,923,07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232%。按照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6.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3,846,15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646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6)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7)决议的有效期
回购股份方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回购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8)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②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③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等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④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⑤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⑥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