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东电子: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东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奕东电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93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4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37.23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174,23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1,166,112.39元。2022年1月18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441C000030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1,166,112.39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57,049,112.39元。根据《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 35,702.53 | 35,702.53 |
| 2 | 先进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33,080.22 | 33,080.22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628.95 | 12,628.95 |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00.00 | 10,000.00 |
| 总计 | 91,411.70 | 91,411.70 | |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1,7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1,7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对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追加投入,并将该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年产60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年产60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 75,889.42 | 75,889.42 |
| 2 | 先进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33,080.22 | 33,080.22 |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628.95 | 12,628.95 |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00.00 | 10,000.00 |
| 总计 | 131,598.59 | 131,598.59 | |
截止2025年1月23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结项公告》。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江西萍乡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年产60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类产品)。上述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使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时机受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变数。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现金管理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及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章 毅
刘光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