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亚精工:关于原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的公告
股东南京建邺巨石科创成长基金(有限合伙)、南京紫金巨石民营企业纾困与发展基金一期(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股东南京建邺巨石科创成长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邺巨石”)、南京紫金巨石民营企业纾困与发展基金一期(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紫金巨石”)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4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4个月内实施(即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11月17日),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4个月内实施(即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11月2日),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在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72,400,000股增加至101,360,000股,建邺巨石、紫金巨石拟减持
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由1,448,000股调整至2,02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建邺巨石、紫金巨石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截至2023年11月17日,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股份来源 |
建邺巨石
建邺巨石 | 集中竞价 | 2023年7月19日 -2023年11月15日 | 19.60 | 770,600 | 0.7603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
紫金巨石
紫金巨石 | 集中竞价 | 2023年7月19日 -2023年11月15日 | 19.60 | 513,760 | 0.5069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
合计
合计 | 1,284,360 | 1.2671 |
注:本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价格区间:19.11元/股至20.44元/股。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建邺巨石、紫金巨石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上述权益变动至本公告披露日,建邺巨石、紫金巨石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752,2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422%。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建邺巨石
建邺巨石 | 合计持有股份 | 3,360,000 | 3.3149 | 2,589,400 | 2.554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60,000 | 3.3149 | 2,589,400 | 2.554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紫金巨石 | 合计持有股份 | 2,240,000 | 2.2099 | 1,726,240 | 1.703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40,000 | 2.2099 | 1,726,240 | 1.703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合计持有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 5,600,000 | 5.5249 | 4,315,640 | 4.257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600,000 | 5.5249 | 4,315,640 | 4.2577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建邺巨石、紫金巨石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建邺巨石、紫金巨石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邺巨石、紫金巨石本次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公司已就其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建邺巨石、紫金巨石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建邺巨石、紫金巨石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建邺巨石、紫金巨石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