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亚精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腾亚精工 |
保荐代表人姓名:卞睿 | 联系电话:0512-62938515 |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志豪 | 联系电话:0512-62938515 |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2次(2023年1月-2023年12月每月一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1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1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3次(截至2023年末)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3年12月18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保荐机构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了专题培训,内容包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理念和原则、信息披露问题案例剖析、信息披露责任及注意事项、股东股票买卖限制等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不适用 |
二、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6.58万元,较上年下滑90.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34.86万元,较上年下滑70.66%,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致力于成为一家集气动工具、电动工具(含园林工具)等全门类工具为一体的国际知名制造商,为完善产业布局,在原有动力工具主营气动工具的基础上,不断丰富产品种类。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投入使用,多厂区经营,使得管理费用同比增加2,031.96万元,同比增长58.23%;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推进欧美和一带一路市场,使得销售费用同比增加568.65万元,同比增长66.15%;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使得研发费用同比增加760.10万元,同比增长 |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的业绩情况,提请公司采取积极措施改善生产经营情况,强化经营风险防范意识,并督导公司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9.75%;
(2)基于谨慎性原则,针对澳洲诉
讼事项,公司计提预计负债1,454.52万元。
(3)公司收购江苏腾亚铁锚工具有
限公司,目前其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处于亏损状态,固定成本、经营费用较高,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64.17万元。
三、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欺诈发行的股份回购及买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 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卞 睿 高志豪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