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亚精工: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7-09  腾亚精工(301125)公司公告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及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4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 年4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公开征集表决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 年4 月28 日至2025 年5 月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 名单(包含姓名及职位)在一楼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发表核查意见。

4、2025 年5 月23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并披露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6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6、2025 年6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7、2026 年1 月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6 年1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9、2026 年7 月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10、2026 年7 月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 废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调整、作废及符合归属条 件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 年5 月19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6 年5 月20 日披露 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以公司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41,757,92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365,200 股后的总股本141,392,7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827,854.4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 股,共计转增56,557,08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 198,315,008 股,不送红股。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授予价格的调整

(1)调整方法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_{0} \div(1+n)\]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②派息

\[P=P_{0}-V\]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2)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P=(P_{0}-V) \div(1+n)=(5.65-0.02) \div(1+0.40)=4.02 元 / 股\) (结果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授予数量的调整

(1)调整方法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_{0} \times(1+n)\]

其中: \(Q_{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数量为 \(Q=97.0000 \times(1+0.40)=135.8000 万\) 股,其中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调整为108.6400 万股,预留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27.1600 万股。

根据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已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 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实施 本次归属、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 次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 的规定;公司本次作废涉及作废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 计划》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调整授予价格及数 量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