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嘉维康: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3-12-20  达嘉维康(301126)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2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2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近日,公司与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区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德立信”)提供总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2,078.46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2,078.46万元

公司名称: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4月4日

注册地址:宁夏固原市经济开发区清水河工业园中心路13号

注册资本: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段军章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卫生用品、防护用品、药品、中药材、医疗器械、健康器材、食品、农副产品、洗化用品、特殊用途化妆品、母婴用品、消杀用品销售;养生保健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债务人(授信申请人):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2、债权人: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区支行

3、保证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及罚息)、损害赔偿金、补偿金、实现债权所需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执行费、产权转移产生的税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2)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起3年;(3)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保证期间为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日起3年;(4)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日起3年;(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之日起3年;(6)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7)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3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2.48%;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02,078.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24%。公司及公司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1、公司与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区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