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嘉维康: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4-014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294万份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33人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4年3月4日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 、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说明
(一)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4年1月22日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3.76元/股
(四)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294万份
(五)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人数为33人,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权益数量 (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1 | 王毅清 | 中国 | 董事长 | 24.50 | 5.21% | 0.12% |
2 | 胡胜利 | 中国 | 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 | 21.00 | 4.47% | 0.10% |
3 | 蒋茜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17.50 | 3.72% | 0.08% |
4 | 陈珊瑚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14.00 | 2.98% | 0.07% |
5 | 李玉兰 | 中国 | 副总经理 | 7.00 | 1.49% | 0.03%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共28人) | 210.00 | 44.68% | 1.02% |
序号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权益数量 (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首次授予权益合计(33人) | 294.00 | 62.55% | 1.42% | |||
预留部分 | 50.00 | 10.64% | 0.24% | |||
合计 | 344.00 | 73.19% | 1.67% |
注:1、上述任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限和行权安排具体如下: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于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批次行权比例及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于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批次行权比例及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在行权期内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当期股票期权
由公司予以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七)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
1、股票期权的授权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开展授予安排: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2、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办理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3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行权期 | 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
第二个行权期 | 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
第三个行权期 | 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本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行权期 | 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
第二个行权期
第二个行权期 | 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注销。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
等级 | 标准系数 |
A | K=1 |
B+ | |
B | K=0.9 |
C | K=0 |
D |
在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行权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股票期权取消行权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三、首批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达嘉JLC1;
(二)期权代码:036560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4年3月4日
(四)首批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为294万份,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含控股子公司)。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批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与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4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示情况一致,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与留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地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