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嘉维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3—10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154号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嘉维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达嘉维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达嘉维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达嘉维康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达嘉维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达嘉维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达嘉维康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626,42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7元,共计募集资金63,861.89万元,坐扣承销费(不含税)4,245.28万元后(前期已支付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471.70万元)的募集资金为59,616.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69.6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946.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52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 | 2024年3月31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 | 43050175363600000681 | 596,166,047.06 | 44,063,194.79 | 含利息收入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 | 43050175363600000683 | 77,812,816.91 | 含利息收入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 | 2024年3月31日余额 | 备注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810000012453000004 | 3,016,076.29 | 含利息收入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洋湖支行 | 431505888013001339514 | —— | 已注销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 | 66180078801700000715 | 525,099.37 | 含利息收入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 | 9550880201454300379 | 2,009.27 | 含利息收入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 | 667088800 | —— | 已注销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山支行 | 18058901040023319 | —— | 已注销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广益支行 | 731904106910880 | —— | 已注销 | |
合 计 | 596,166,047.06 | 125,419,196.63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669.61万元,系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经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已进行公告。变更情况主要内容为:结合公司经营战略规划的逐步调整
和优化,项目与产品布局的相应调整,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物流中心项目”变更为“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本次变更涉及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56,946.99万元的52.68%,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变,变更后项目投资预算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差额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连锁药房拓展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投资总额存在差异,该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于2023年12月完成结项。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6,004.64万元,实际共使用募集资金4,643.14万元,差异原因系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对各个环节的费用实现严格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募集资金产生了节余。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连锁药房拓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406.51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将1,406.51万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产品的存储能力、分拣能力和物流配送效率,项目经济效益需要结合公司整体效益测算。
目前项目尚未完工。
2.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将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带来新的动力,以上投资项目涉及公司经营总体而并非某一个单独方面,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12,541.92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22.02%,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主要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该在建项目在建设周期内正有序推进,“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计划在2024年建设完成。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6,946.9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5,619.3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0,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2.68%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1年:4,000.00 2022年:19,574.77 2023年:15,526.46 2024年1-3月:6,518.12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 |
1 | 连锁药房拓展项目 | 连锁药房拓展项目 | 6,004.64 | 4,643.14 | 4,643.14 | 6,004.64 | 4,643.14 | 4,643.14 | 2023年 | |
2 | 智能物流中心项目 | 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 | 34,242.35 | 34,242.35 | 22,869.70 | 34,242.35 | 34,242.35 | 22,869.70 | 11,372.65 | 2024年 |
3 | 偿还银行贷款 | 偿还银行贷款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2022年 | |
4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1,700.00 | 1,700.00 | 1,700.00 | 1,700.00 | 1,700.00 | 1,700.00 | 不适用 | |
5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注]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 | 0.00 | 1,406.51 | 1,406.51 | 0.00 | 1,406.51 | 1,406.51 | 不适用 |
[注]根据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募投项目“连锁药房拓展项目”节余资金1,406.5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4年1-3月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1 | 连锁药房拓展项目 | 不适用 | [注1] | 84.32 | 306.22 | 16.99 | -693.55 | -286.02 | 是[注1] |
2 | 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 | 不适用 | [注2] | 不适用[注2] | |||||
3 | 偿还银行贷款 | 不适用 | 不适用 [注3] | ||||||
4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注3] | ||||||
5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 | 不适用 | 不适用 [注3] |
[注1]本项目计划投资建设期为2年,第三年起为运营期,运营期第一年预计净利润为198.77万元,运营期第二年预计净利润为783.50万元,运营期第三年至第五年预计净利润为1,717.29万元。建设期内,本项目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93.55万元,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6.99万元。本项目2023年结项,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06.22万元,达到预计效益[注2]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产品的存储能力、分拣能力和物流配送效率,项目经济效益需要结合公司整体效益测算。目前项目尚未完工,详见本报告六(二)之说明[注3]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营效益情况,也不存在承诺效益和预计效益,详见本报告六(二)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