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嘉维康: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4-069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13.36元/股(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3.3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748,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3.3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1,122,7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者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和2024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4)。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36元/股(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3.32元/股(含本数)。在回购价格上限13.32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26,12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5%;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50,75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6%。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截至2024年8月2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27,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截至2024年8月2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02,5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0.5339%,最高成交价为9.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3,11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完成。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8月21日。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中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6,505,700股减少至205,403,200股,预计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6,781,986 | 46.87% | 96,781,986 | 47.12%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9,723,714 | 53.13% | 108,621,214 | 52.88% |
三、股份总数 | 206,505,700 | 100.00% | 205,403,200 | 100% |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本次已回购股份将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及总股本数量。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