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嘉维康: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10-16  达嘉维康(30112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4-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14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3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新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支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全资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嘉医药”)提供总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和总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德立信”)提供总额度人民币4,940万元的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8,481.21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8,481.21万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达嘉医药

公司名称: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6月1日注册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30号注册资本:33,020.0005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毅清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药品批发;食品销售;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批发;专用设备修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宁夏德立信

公司名称: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4月4日注册地址:宁夏固原市经济开发区清水河工业园中心路13号注册资本:800万元法定代表人:段军章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用辅料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

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卫生用杀虫剂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新华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受信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2、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新华支行

3、保证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债权额:人民币柒仟万元整

6、保证范围:(1)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

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2)授信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保证人具有约束力。

7、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

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务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支行

3、保证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6、保证范围: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

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受信人:宁夏德立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2、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3、保证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债权额:人民币肆仟玖佰肆拾万元整

6、保证范围:(1)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2)授信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

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保证人具有约束力。

7、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70%;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28,481.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53%。

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达嘉医药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85%;公司对达嘉医药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92,2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8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宁夏德立信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7%;公司对宁夏德立信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2,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新华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达嘉医药);

2、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达嘉医药);

3、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川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宁夏德立信)。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