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环保: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3-053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融资担保方式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无偿提供担保、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孟州市冠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州冠中”)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向孟州冠中提供人民币3亿元借款,孟州冠中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豫(2022)孟州市不动产权第0010829号)提供抵押担保。
同时,公司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
YB7601202328080501),为《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中孟州冠中对浦发银行郑州
分行负有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中孟州冠中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孟州市冠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孟州市南庄镇南庄一村
法定代表人:王筛林
注册资本:8,542.2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83MA9GFT8R0E
成立日期:2021年3月11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孟州冠中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2023年3月31日/2023年1-3月 |
总资产 | 16,297.82 | 17,280.37 |
总负债 | 7,766.62 | 8,753.60 |
净资产 | 8,531.20 | 8,526.77 |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2023年3月31日/2023年1-3月 |
营业收入 | 10,976.69 | 2,344.81 |
净利润 | -8.34 | -4.43 |
注: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2023年3月31日/2023年1-3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孟州市冠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被担保人:孟州市冠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3、保证人: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额度:3.0亿元
5、融资合同:债权人与被担保人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为被担保人提供3.0亿元借款金额。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8、保证期间:自《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9、争议解决: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债权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95,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38%。前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孟州市冠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2、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