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环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披露了《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披露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集团”)的相关股份减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康佳集团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104,34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实施。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股东康佳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6月30日,康佳集团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康佳集团未减持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康佳集团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6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
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届满。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2月13日-2023年6月30日 | - | 0 | 0 |
大宗交易 | 2023年2月13日-2023年6月30日 | - | 0 | 0 | |
合计 | —— | - | 0 | 0 |
以上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康佳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6,156 | 14.71[注] | 6,156 | 14.71[注]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156 | 14.71[注] | 6,156 | 14.71[注]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总股本以418,405,800股计算。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手续,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18,405,800元变更为420,405,800元,股份总数由418,405,800股变更为420,405,800股。因此,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时康佳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6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康佳集团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康佳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前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及违规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佳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康佳集团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关于减持价格、减持数量承
诺的情形。
4、康佳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康佳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