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环保: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
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以下简称“增持公告”或“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集团”)拟自2023年8月11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2、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1月10日期间,天源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0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7%,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43,025,091.18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增持金额下限,增持均价为10.59元/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天源集团出具的《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目的:一是对行业未来发展前景的高度认可;二是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稳健增长的坚定信心;三是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肯定,并进一步推动公司的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
3、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4、增持价格:本增持计划不设增持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2023年8月11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增持人承诺:本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承诺,在本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8、其他说明: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二、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天源集团自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1月10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0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7%,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43,025,091.18元(不含交易费用)。天源集团在本次增持前后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 本次增持前 | 已增持公司股票数量(股) | 本次增持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天源集团 | 141,564,979 | 33.69注 | 4,064,000 | 145,628,979 | 34.65 |
注:总股本按照420,230,800股计算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尚在实施过程中,后续增持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