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环保: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5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董事庞学玺、独立董事李先旺、袁天荣、姚颐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开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63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
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