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环保: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3-143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融资担保方式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无偿提供担保、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谷城海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城海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谷城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谷城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工商银行谷城支行向谷城海域提供人民币1.785亿元借款,谷城海域以其所拥有的工业用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并以谷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项下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同时,公司与工商银行谷城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谷城海域对工商银行谷城支行负有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谷城海域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商银行谷城支行根据《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谷城海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经济开发区建设一路9号(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资本:8,82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25MA7FCNQ90F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9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谷城海域65%股权,谷城现代海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持有谷城海域35%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
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 |
总资产 | 7,026.90 | 23,161.65 |
总负债 | 4,009.22 | 14,342.19 |
净资产 | 3,017.68 | 8,819.46 |
营业收入 | - | 16,854.25 |
净利润 | -112.32 | -4.51 |
注: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2023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谷城海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谷城支行
2、被担保人:谷城海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额度:1.785亿元
5、融资合同:债权人与被担保人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为被担保人提供1.785亿元借款金额。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8、保证期间:
主合同为借款合同,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37,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65.29%。前述担保,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谷城海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襄阳分行”)签订了《项目融资借款合同》,约定兴业银行襄阳分行向谷城海域提供人民币1.8亿元借款,谷城海域以其享有合法处分权的谷城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一期项目特许经营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以其所拥有的位于谷城县经开区鲍家湾村(化工园)的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与兴业银行襄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项目融资借款合同》中谷城海域对兴业银行襄阳分行负有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借款事项未实际发生,谷城海域已与兴业银行襄阳分行解除《项目融资借款合同》,且公司及谷城海域对应的担保责任亦已全部解除。
六、备查文件
1、谷城海域与工商银行谷城支行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公司与工商银行谷城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3、谷城海域与兴业银行襄阳分行签署的《合同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