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环保: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2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
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开明先生、黄昭玮先生及其配偶李娟女士的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固定资产抵押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及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
上述授信总额及担保事项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担保期限以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关联关系说明
黄开明、黄昭玮和李娟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黄开明担任公司董事长,黄昭玮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李娟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与黄开明、黄昭玮和李娟存在关联关系,黄开明、黄昭玮和李娟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其他事项
经查询,黄开明、黄昭玮、李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目前黄开明、黄昭玮、李娟信誉良好,具备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开明、黄昭玮和李娟系拟无偿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资金提供方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事项无偿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获得金融等机构的资金支持,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及在公司正常领取薪酬外,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247.35万元(未经审计),累计新增偶发性关联交易(如关联担保)金额为20,544.60万元(未经审计)。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不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88,996.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34.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88,996.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34.23%。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七、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计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开明先生、黄昭玮先生及其配偶李娟女士的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固定资产抵押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及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开明先生、黄昭玮先生、李娟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该事项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无需就该担保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开明先生、黄昭玮先生、李娟女士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以及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开明先生、黄昭玮
先生、李娟女士无偿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解决了公司融资过程中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开明、黄昭玮、李娟为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此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