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环保: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5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含本数)人民币16.63元/股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013,229股,回购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3%;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06,615股,回购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146,97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248%,最高成交
价为11.4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494,241.1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比例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0,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15%。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和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按照目前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146,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248%,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预计股份转让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回购前 | 回购后 |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3,028,544 | 41.17 | 178,175,514 | 42.4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7,202,256 | 58.83 | 242,055,286 | 57.60 |
三、总股本
三、总股本 | 420,230,800 | 100.00 | 420,230,800 | 100.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后续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