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环保: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情况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黄昭玮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邓玲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邓玲玲女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0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邓玲玲,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特级管理会计师。1996年8月至2009年9月,担任武汉市第一针织厂主管会计;2009年9月至2012年4月,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2年4月至2018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201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邓玲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218,839股普通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公司股票期权294,000份,通过中环环保工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1,373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邓玲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