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环保: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延期后)

查股网  2024-09-02  天源环保(30112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4-100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延期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由原定的2024年9月5日(星期四)14:00召开延期至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14:00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24年9月2日(星期一),且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及登记办法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本次会议延期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400号天源天骄大厦。

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关于签署氢能装备研发制造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3.00《关于签署光伏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4.0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上述议案1.00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也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上述议案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

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9月4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9月4日(星期三)的8:30-11:30和13:30-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9月4日(星期三)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400号天源天骄大厦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430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4、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玲玲

联系电话:027-82867011

传真:027-82867011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400号天源天骄大厦邮编:430000电子邮箱:tianyuanhuanbao@china-tyep.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登记表格

附件一:《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日

附件一: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贵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结束时止。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关于签署氢能装备研发制造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3.00《关于签署光伏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4.0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附件二: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卡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代理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编码
备注

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27,投票简称:天源投票

2、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