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环保: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0-25  天源环保(301127)公司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话、微信通知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董事庞学玺先生、独立董事姚颐女士、张司飞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开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天源转债”的议案》

鉴于“天源转债”自2024年2月5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基本情况、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的信心与内在价值的肯定,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天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天源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4年10月26日至

2025年1月25日),如再次触发“天源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5年1月25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天源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不提前赎回“天源转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