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环保: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查股网  2024-11-13  天源环保(301127)公司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02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4名激励对象共计持有112,000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增加(股)减少(股)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238,380,58438.01-112,000238,268,58438.00
高管锁定股3,124,1110.50--3,124,1110.50
股权激励限售股5,907,9940.94-112,0005,795,9940.92
首发前限售股229,348,47936.57--229,348,47936.5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8,824,87861.99--388,824,87862.00
三、总股本627,205,462100.00-112,000627,093,462100.00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为截至2024年11月8日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本结构。

3、本次变动后股本结构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申报债权,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接待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400号天源天骄大厦

2、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3日起45天内

3、联系人:邓玲玲

4、联系电话:027-82867011

5、邮箱:tianyuanhuanbao@china-tyep.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