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源: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天国富证券 ZTF SECURITIES
二零二六年七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中 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以下简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简称《《募集说明书》)、其 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简 称《中天国富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下作为中天国富证券所 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简,未经中天国富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 他 任何用途。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更名后的公司名称为《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下简简称《公司)或《武汉天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发行方案其相关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以证监许可〔2023〕1349 号、,同意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公司于2023 年7 月2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简称《本次债券)或《本次发行)、,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下其 他发行费 用人民币18,259,216.97 元以不含税金额、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98,174.08 万元。上述资金于2023 年8 月3 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以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于2023 年8 月3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以2023、0100043 号《武汉天 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 年8 月1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源转债),债券代码《123213)。
二《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以一、 发行主体: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更名后的公司名称为《武汉 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二、 债券名称: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以三、 债券代码:123213。
以四、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以五、 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 万 元,发行数量为1,000.00 万张。
以六、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以七、 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即2023 年7 月28 日至2029 年7 月27 日。
以八、 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 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2.5%。
以九、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 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 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 ×i\) , 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以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2023 年7 月28 日以T 日、。
以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简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以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 前以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 再向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其下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以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承担。
以十、 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结束之日以2023 年8 月3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以2024 年2 月5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以2029 年7 月27 日、止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延至 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债券持有人对转 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以十一、 转股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10.30 元 /股,现转股价格为7.10 元/股。
以十二、 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以十三、 信用评级情况:本期债券主体信用评级为AA-,债券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以十四、 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以十五、 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三《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以一、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公司分别于2026 年4 月24 日《2026 年5 月1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其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下2026 年3 月31 日的总股本674,074,717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 回购股份 2,967,191 股后的股本671,107,526 股为基数以具体下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8 元以含税、,预计
派发现金 25,502,085.99 元以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后年度分配。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 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自2026 年3 月31 日至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转股前一交易日以2026 年 7 月1 日、以简称《暂停转股前一交易日)、期间,天源转债新增转股数量560 股,故暂停转股前一交易日的总股本为674,075,277 股。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因 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6 年7 月2 日起暂停转股,故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以2026 年7 月9 日、的总股本与暂停转股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后总股本一 致,均为674,075,277 股。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因 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以含回购股份、折算 每10 股现金红利如简:
按公司总股本以含回购股份、674,075,277 股折算的每10 股现金红利以含税、 =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10=25,502,085.99 元/674,075,277 股*10=0.378326 元 以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378326 元。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天源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 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以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 增加的股本、《配股下其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因此,公司本次因实施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对《天源转债)转股价 格进行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以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天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式如简以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_{1}=P_{0} /(1+n)\) :
增发新股或配股: \(P_{1}=(P_{0}+A ×k) /(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_{1}=(P_{0}+A ×k) /(1+n+k)\) :
派发现金股利: \(P_{1}=P_{0}-D\) :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_{1}=(P_{0}-D+A ×k) /(1+n+k)\)
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 为派送股票股利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 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P_{1}\) 为调整 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 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其暂停转股期间以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 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 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下其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其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仅派送现金股利,因此,根据《募集说明书》相 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如简调整: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P_{1}=P_{0}-D=7.10 元/股\]
中:调整前转股价格 \(P_{0}=7.14 元/股\) 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378326 元 /股以含税、
因此,《天源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7.1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将于2026 年7 月10 日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以公告编号:2026-056、《《关于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以公告编号:2026-057、。
四《上述事项对公司影响的分析
公司本次因实施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天源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未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其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天国富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其时与武汉天源进行了沟通,根 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 告。
中天国富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武汉天源关于本次债券本息偿付其 他对债 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以下简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 章页)
政证育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6年1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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