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源: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127证券简称:武汉天源公告编号:2026-078债券代码:123213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
月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2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3,307.5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0,518.20万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112,789.30万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
月
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
月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100094号《验资报告》。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259,216.97元(不含税金额)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98,174.08万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8月3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8月3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43号《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112,789.30 |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 95,694.24 |
| 以前年度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7,819.05 |
| 加:以前年度利息净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 2,619.09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 | 11,895.10 |
| 减:2026年1-6月投入募投项目 | 2,352.22 |
| 加:2026年1-6月利息净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 19.68 |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净额 | 9,562.56 |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 | 9,562.56 |
| 理财产品余额 |
注:上述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98,174.08 |
| 减:以前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含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 89,886.71 |
| 加:以前年度利息净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 985.72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 | 9,273.09 |
| 减:2026年1-6月投入募投项目 | 3,976.97 |
| 加:2026年1-6月利息净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 8.46 |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净额 | 5,304.59 |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 | 5,304.59 |
| 理财产品余额 |
注:上述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9,562.56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5,304.59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4,867.15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2021年
月,公司及子公司宜宾市天柏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银湖支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解放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
月,子公司大理开源环保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银湖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
月,子公司临汾清源净水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银湖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8月,公司及子公司孟州市冠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州冠中”)、新乡嘉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嘉源”)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下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南支行(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下属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11月,子公司广南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南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12月,子公司赫章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赫章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孟州冠中、新乡嘉源将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利息收入)全部转存至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月,公司及子公司孟州冠中、新乡嘉源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下属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失效。
2024年9月,子公司广南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怀化旺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曲靖立源环保有限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下属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6年4月,子公司广西天源装备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截止日余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 存储方式 |
|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临空港支行(注1) | 127905787910868 | 0.00 | 超募资金 | 活期 |
|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临空港支行(注1) | 127905787910806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已注销 |
|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沌口街支行 | 210720369510077 | 3,666,814.51 | 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 | 活期 |
|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 | 11155000000901416 | - |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 已注销 |
|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8111501012500910894 | - | 营销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已注销 |
| 宜宾市天柏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解放支行 | 11163000000831220 | - | 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 | 已注销 |
| 大理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临空港支行(注1) | 871911057710986 | 8,482.38 |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 | 活期 |
| 临汾清源净水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临空港支行(注1) | 127918113210902 | - | 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 | 已注销 |
| 广南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南支行 | 2506000129000043995 | - | 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 已注销 |
| 赫章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赫章支行 | 2406010729100177541 | - | 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已注销 |
| 广西天源装备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临空港支行 | 127925816510001 | 91,950,265.60 | 武汉天源南宁装备产业出口基地项目 | 活期 |
| 合计 | 95,625,562.49 | —— | —— | ||
注1: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批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银湖支行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临空港支行。
2、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截止日余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 存储方式 |
|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东支行 | 11155000000941620 | 32,098,270.05 | 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 活期 |
|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街支行(注1) | 8111501012401122616 | - | 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 已注销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 | 416160100100211347 | 0.05 | 活期 | ||
|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街支行(注1) | 8111501012801122617 | - | 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 | 已注销 |
|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街支行(注1) | 8111501013001122618 | 75,163.05 | 补充流动资金 | 活期 |
| 孟州市冠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街支行(注1) | 8111501013001122610 | - | 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 已注销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 | 416160100100211463 | - | 已注销 | ||
| 新乡嘉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街支行(注1) | 8111501012301122611 | - | 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 | 已注销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 | 416160100100211221 | - | 已注销 | ||
| 怀化旺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 | 416160100100218311 | 12.38 | 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 | 活期 |
| 广南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 | 416160100100218439 | 20,871,842.94 | 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 活期 |
| 曲靖立源环保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 | 416160100100218794 | 648.71 | 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及转运服务项目 | 活期 |
| 合计 | 53,045,937.18 | ||||
注1: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批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南支行更名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街支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2,789.30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50,246.13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于2022年5月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6,551.76万元投入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使用超募资金11,153.41万元投入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
目。
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3,039.85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继续投入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511.3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及“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379.8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合计18,891.22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其中,14,0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剩余部分4,891.2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资建设新项目“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该募投项目总投资37,890.28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1,153.4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8.22万元。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将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合计11,519.3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
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武汉天源南宁装备产业出口基地项目”。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及附表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29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12,789.30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52.22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1,537.9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8,046.46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0,517.53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7.06%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 | 是 | 17,928.37 | 12,672.76 | 12,672.76 | 100.00% | 注1 | 85.34 | 否 | 否 | |
| 2.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 | 否 | 8,678.82 | 5,645.53(注2) | 8.34 | 5,304.09 | 93.95%(注2) | 2024年3月31日 | 1,874.57 | 是 | 否 |
| 3.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 否 | 4,064.50 | 1,580.56(注3) | 1,580.56 | 100.00% | 2023年10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4.营销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4,871.48 | 3,149.19(注3) | 3,149.19 | 100.00% | 2023年11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7,000.00 | 27,000.00 | 27,089.50 | 100.33%(注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6.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 否 | 5,538.20 | 5,633.59 | 101.72%(注5) | 2025年6月26日 | 997.65 | 否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2,543.17 | 55,586.24 | 8.34 | 55,429.69 | —— | —— | 2,957.56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1.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是 | 26,551.76 | 26,747.77 | 100.74%(注5) | 2024年4月22日 | 648.00 | 是 | 否 | ||
| 2.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 | 是 | 58.22 | 58.22 | 100.00%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3.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 否 | 8,461.80 | 8,461.80 | 100.00% | 2025年6月26日 | 注6 | 否 | 否 | ||
| 4.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否 | 4,979.55 | 5,005.10 | 100.51%(注5) | 2026年5月6日 | 157.53 | 是 | 否 | ||
| 5.武汉天源南宁装备产业出口基地项目 | 否 | 11,537.98 | 2,343.88 | 2,343.88 | 20.31% | 2027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51,589.31 | 2,343.88 | 42,616.76 | —— | —— | 805.53 | —— | —— | |
| 合计 | —— | 62,543.17 | 107,175.55(注7) | 2,352.22 | 98,046.46 | —— | —— | 3,763.09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当期效益不及预期,主要系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区域污水处理需求释放节奏慢于规划,进一步影响项目当期收益兑现速度。 | |||||||||
| 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当期效益略低于预期,主要系公司严格遵照企业会计政策,对应收账款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坏账准备,对当期盈利形成阶段性影响。若剔除坏账准备的因素,项目实际运营效益符合预期。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上述终止的募投项目“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汾清源净水有限公司,计划完成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总投资37,890.28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1,153.4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8.22万元。自2023年起,根据国家相关政策,PPP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整改,其中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属于2023年2月前已完成招标采购但未开工的类别,根据政府分类整改方案,本募投项目不再采用PPP模式实施。2024年6月,项目实施公司临汾清源净水有限公司收到临汾市市政公用服务中心(临汾市人民政府依法授权的本募投项目之实施机构)出具的《临汾市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关于终止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的函》,决定本募投项目不再采用PPP模式实施,终止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合同。同时,由于国家相关政策变化,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无法按原计划顺利开展实施。为了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本着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终止本募投项目“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的后续投资建设。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2,789.30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50,246.13万元。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5月5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6,551.76万元投入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11,153.41万元投入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3,039.85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继续投入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511.3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及“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379.8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合计18,891.22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其中,14,0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剩余部分4,891.2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资建设新项目“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该募投项目总投资37,890.28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1,153.41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8.22万元。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将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合计11,519.3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武汉天源南宁装备产业出口基地项目”。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6,875.39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6,384.82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490.57万元(不含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众环专字(2022)0110009号”的《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鉴证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均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459.07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所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并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合计4,505.52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9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313.53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3,313.53万元(含利息收入)转入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2026年1-6月,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562.56万元(含利息收入),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期1年,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一期已进入运营阶段;二期工程在一期工程运营期第5年开始建设,建设期1年。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73万元(含利息收入)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2: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于2024年3月31日结项。截至2026年6月30日,其节余募集资金3,313.53万元(含利息收入)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累计投资进度为93.95%,主要系未到质保期及未到付款条件暂未支付所致。
注3: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于2023年10月31日结项,营销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于2023年11月30日结项。截至2026年6月30日,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618.07万元(含利息收入)、营销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866.71万元(含利息收入)均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4: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系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注5:截至2026年6月30日,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非超募资金投入部分)、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进度依次分别为101.72%、100.74%、100.51%,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系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注6: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包含承诺募集资金、超募资金,经济效益在承诺募集资金已体现。注7:调整后投资总额小于募集资金总额,系公司已结项的募投项目按照结项时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同时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转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所致。注:上述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附表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98,174.08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76.97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3,863.68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2,520.66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3.31%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 否 | 8,000.00 | 8,000.00 | 505.26 | 4,914.60 | 61.43% | 2026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 否 | 5,000.00 | 5,000.00 | 5,016.80 | 100.34% | 2026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3.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 | 否 | 5,000.00 | 5,000.00 | 5,000.67 | 100.01%(注1) | 2024年1月26日 | 191.96(注1) | 是 | 否 | |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7,000.00 | 25,174.08 | -5.52(注2) | 25,234.07(注2) | 100.24%(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5.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 是 | 30,000.00 | 11,130.74 | 11,130.74 | 100.00% | 2026年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6.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 | 是 | 25,000.00 | 2,035.35 | 2,035.35 | 100.00% | 2026年8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7.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 | 否 | 5,024.57 | 1,005.68 | 5,043.86 | 100.38% | 2026年7月24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8.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 否 | 31,109.09(注3) | 2,471.55 | 29,088.87 | 93.51%(注3) | 2025年6月26日 | 注3 | 否 | 否 | |
| 9.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及转运服务项目 | 否 | 6,387.00 | - | 6,398.72 | 100.18%(注4) | 2024年12月31日 | 90.43 | 是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00,000.00 | 98,860.83 | 3,976.97 | 93,863.68 | —— | —— | 282.39 | —— | —— |
| 合计 | —— | 100,000.00 | 98,860.83 | 3,976.97 | 93,863.68 | —— | —— | 282.39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当期效益略低于预期,主要系公司严格遵照企业会计政策,对应收账款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坏账准备,对当期盈利形成阶段性影响。若剔除坏账准备的因素,项目实际运营效益符合预期。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公司在持续推进长葛项目建设期间,受外部配套事项滞后影响,项目整体实施节奏受阻:一是业主方外进水管网设计方案尚处于审批流程,相关工作推进不及预期;二是政府配套工程之厂区高压供电搭火点位尚未落实到位。为切实保障长葛项目质量,确保项目稳妥有序开展,在严格确保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公司经综合研判对长葛项目实施进度方案予以进一步优化调整。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0,734.37万元,其中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20,611.28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23.09万元(不含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众环专字(2023)0101862号”的《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304.59万元(含利息收入),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系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该项目业务模式为EPC,承诺效益为该项目的预计毛利;2024年实际效益-204.46万元,系公司依据建设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调整项目收入所致;2025年实际效益-822.80万元,系公司依据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最终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调整项目收入所致;2026年1-6月实现效益191.96万元,系公司根据与供应商确定的最终结算价调整项目成本所致;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实现毛利5,334.87万元。注2: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3: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31,109.0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金额。该项目于2025年6月26日竣工,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资进度为93.51%,主要系未到质保期及未到付款条件暂未支付所致。该项目既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又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体现。注4: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及转运服务项目于2024年12月31日结项。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资进度为100.18%,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注:上述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附表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 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14,000.00 | 14,095.39 | 100.68% | 2025年6月26日 | 997.65 | 否 | 否 | |
| 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4,979.55 | 5,005.10 | 100.51% | 2026年5月6日 | 157.53 | 是 | 否 | |
| 武汉天源南宁装备产业出口基地项目 | 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PPP项目 | 11,537.98 | 2,343.88 | 2,343.88 | 20.31% | 2027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30,517.53 | 2,343.88 | 21,444.37 | —— | —— | 1,155.18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511.3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及“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379.8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 | ||||||||
| 余额为准),合计18,891.22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其中,14,0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剩余部分4,891.2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资建设新项目“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将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合计11,519.3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武汉天源南宁装备产业出口基地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当期效益略低于预期,主要系公司严格遵照企业会计政策,对应收账款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坏账准备,对当期盈利形成阶段性影响。若剔除坏账准备的因素,项目实际运营效益符合预期。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上述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附表4: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及转运服务项目 | 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 6,387.00 | 6,398.72 | 100.18% | 2024年12月31日 | 90.43 | 是 | 否 | |
| 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 | 5,024.57 | 1,005.68 | 5,043.86 | 100.38% | 2026年7月24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 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 | 31,109.09 | 2,471.55 | 29,088.87 | 93.51% | 2025年6月26日 | 注1 | 否 | 否 |
| 合计 | 42,520.66 | 3,477.23 | 40,531.45 | —— | —— | 90.43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了“天源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及“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42,411.57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其他项目。其中,6,387.0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及转运服务项目”,5,024.57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剩余31,000.00万元投资建设存量项目“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 | ||||||||
| 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当期效益略低于预期,主要系公司严格遵照企业会计政策,对应收账款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坏账准备,对当期盈利形成阶段性影响。若剔除坏账准备的因素,项目实际运营效益符合预期。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
:该项目既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又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体现。注:上述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