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瑞技术: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公司股东江苏毅达新烁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毅达鑫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强瑞技术”)于2023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完成及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股东江苏毅达新烁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新烁”)、江苏毅达鑫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鑫海”)计划未来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77,73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
2023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8月18日毅达新烁、毅达鑫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13.55万股、13.79万股,共计27.34万股,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0.37%。
2023年11月20日,公司收到股东毅达新烁、毅达鑫海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结束告知函》,毅达新烁、毅达鑫海前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将毅达新烁、毅达鑫海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19日,此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在减持计划周期内,毅达鑫海基金累计减持61.23万股,毅达新烁基金累计减持70.8695万股;毅达新烁、毅达鑫海累计减持132.0995万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1.788%。截至2023年11月19日,
毅达鑫海基金持有无限售流通股30.9694万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419%;毅达新烁基金持有无限售流通股38.078万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515%。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数量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毅达新烁 | 合计持有股份 | 1,089,475 | 1.47 | 380,780 | 0.51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89,475 | 1.47 | 380,780 | 0.51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毅达鑫海 | 合计持有股份 | 921,994 | 1.25 | 309,694 | 0.41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21,994 | 1.25 | 309,694 | 0.41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释:本公告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其他说明
(1)在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毅达新烁、毅达鑫海严格遵守《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毅达新烁、毅达鑫海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
(4)毅达新烁、毅达鑫海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备查文件
1、股东毅达新烁、毅达鑫海提供的《减持股份计划结束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