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瑞技术:关于参与投资的基金清算的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的基金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投资概述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深圳市卓源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源资本”)及其他第三方社会资本共同对外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即张家港卓源智链共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张家港卓源基金”)。本次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投资款5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投资基金的份额认购,前述人员未在投资基金中担任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清算基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卓源资本关于张家港卓源基金《合伙协议终止及基金清算的告知函》,经张家港卓源基金合伙人大会同意后,一致同意解散基金,并正式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及终止程序。
根据张家港卓源基金《清算报告》显示,张家港卓源基金未投资项目,不存在亏损,本次清算将按实缴金额全额原路返还投资款,剩余利息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用于补偿各项杂费。故公司将全额收回前次投资的500万元。
三、本次清算基金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清算主要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市场环境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
日常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清算基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尽快督促基金清算并返还投资款,如后续未能及时收回投资款项,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合伙协议终止及基金清算的告知函》;
2、张家港卓源基金《清算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