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纳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8  瑞纳智能(301129)公司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以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不存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3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合同约定担保总额为60,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为1,007.11万元。除前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3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无正文)

田雅雄(签字):

年 月 日

王晓佳(签字):

年 月 日

竺长安(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