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纳智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经审批的年度担保额度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6 年5 月13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 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基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瑞纳通软件 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的2026 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总额不超过100,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为保证上述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 实施,除以公司自身财产为公司授信提供抵质押担保外,还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 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瑞纳通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预计不超过60,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授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额度在授权 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4 月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 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基于民生银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 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及其他相关具体业务合同(以下合称“主 合同”)项下可能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为确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公司同
意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部分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 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三)债务人: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四)保证范围:最高债权额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 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 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 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担保 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 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五)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七)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
(八)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6 年07 月07 日至2027 年07 月06 日(皆含本日)。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0,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59%。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 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3,172.5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的1.72%,均为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的担保等。
四、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