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点药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3]009623号 |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5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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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9623号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点药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西点药业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西点药业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西点药业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3]009623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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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西点药业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西点药业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西点药业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西点药业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高世茂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田磊斌 | |||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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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号)《关于同意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020.098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55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55,532,234.30元,扣除发行费用64,599,177.13元,募集资金净额390,933,057.17元。截至2022年2月1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 00008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7,084,635.58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零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7,084,635.58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36,430,041.57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3年第七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亚太大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个,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个,在平安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个,分别管理不同的募投项目。并于2022年3月14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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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箱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亚太大街支行 | 22050131004700000125 | 105,763,800.00 | 843,743.28 | 活期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 581180100100043291 | 133,595,700.00 | 167,994.44 | 活期 |
平安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 15836877777799 | 173,197,995.22 | 3,418,303.85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亚太大街支行 | 22050231004700000001 | 107,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581180100200010979 | 135,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平安银行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15836877777799 | 9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合 计 | — | 412,557,495.22 | 336,430,041.57 | — |
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保本型产品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起始日 | 赎回日 | 截止日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亚太大街支行 | 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2/11/18 | 2023/02/20 | 107,000,00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2/11/14 | 2023/02/15 | 135,000,000.00 |
平安银行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2/12/2 | 2023/03/02 | 90,000,000.00 |
合 计 | 332,000,000.00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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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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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90,933,057.1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084,635.5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084,635.5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综合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目 | 否 | 105,763,800.00 | 105,763,800.00 | - | - | - | 2024/5/2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中药现代化提取车间建设项目 | 否 | 80,093,800.00 | 80,093,800.00 | 979,173.74 | 979,173.74 | 1.22% | 2024/2/2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草酸艾司西酞普兰原料药生产项目 | 否 | 53,501,900.00 | 53,501,900.00 | - | - | - | 2024/2/2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0,046,400.00 | 50,046,400.00 | 35,505,112.52 | 35,505,112.52 | 70.94% | 2024/2/2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5.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52,000,000.00 | 52,000,000.00 | 10,600,349.32 | 10,600,349.32 | 20.39% | 2024/2/2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41,405,900.00 | 341,405,900.00 | 47,084,635.58 | 47,084,635.58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补充流动资金 | 14,850,000.00 | 14,850,000.00 | 14,850,000.00 | 14,850,000.00 | 100.00% | ||||||
2.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34,677,157.17 | 34,677,157.17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49,527,157.17 | 49,527,157.17 | 14,850,000.00 | 14,850,000.00 | |||||||
合计 | 390,933,057.17 | 390,933,057.17 | 61,934,635.58 | 61,934,63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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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超募资金为4,952.72万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48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1,48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合计为人民币4,643,305.97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7414号)。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年5月20日公司完成了上述资金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36,430,041.57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32,000,000.00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