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赛龙: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郝源增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议案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