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赛龙: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核查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素玲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全体委员一致认为李素玲女士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历,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未发现其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李素玲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截止目前,李素玲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其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取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我们同意提名李素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垲、彭晓洁、郝源增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