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赛龙: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7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诚燕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2月1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3号),公司本次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顺利实施,监事会同意将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议案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