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赛龙: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301131 证券简称:聚赛龙 公告编号:2024-038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赛龙”、“发行人”或“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
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赛龙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
月
日,
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点提示如下: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
月
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5,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7,5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
个月内累计出现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个月(按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
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聚赛龙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及网上申购已于2024年7月8日(T日)结束。
根据2024年7月4日(T-2日)公布的《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
现将本次赛龙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赛龙转债本次发行25,000.00万元(共计2,5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4年7月8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赛龙转债总计为1,926,288张,即192,628,8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7.05%。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根据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赛龙转债”应为57,371,200.00元(573,712张),按照《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2张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赛龙转债总计为573,710张,即57,371,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2.95%,网上中签率为0.0008402282%。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
数量为68,280,254,510张,配号总数为6,828,025,451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6828025451。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在2024年7月9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号码将于2024年7月10日(T+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认购10张(即1,000元)赛龙转债。
四、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
类别
类别 | 有效申购数量(张) | 实际获配数量(张) | 中签率/配售比例 |
原股东 | 1,926,288 | 1,926,288 | 10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1,292,666 | 1,292,666 | 100% |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 68,280,254,510 | 573,710 | 0.0008402282% |
合计 | 68,282,180,798 | 2,499,998 | — |
注:
1、公司控股股东(郝源增)获配数量为613,749张,实际控制人(任萍、郝建鑫、吴若思)获配数
量分别为 417,014张、120,343张、34,384张,一致行动人(珠海横琴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获配数量分别为65,838张、41,338张,合计获配数量为1,292,666张,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1.71%。
2、《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
因此所产生的余额2张由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赛龙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4年7月4日(T-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的《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材料。
七、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 广州市从化鳌头镇龙潭聚宝工业区(村) |
联系电话: | 020-87886338 |
联系人: | 证券事务部 |
2、保荐人(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5层 |
联系电话: | 0755-88999914 |
联系人: | 投资银行事业部资本市场部 |
发行人: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