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赛龙: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31 证券简称:聚赛龙 公告编号:2024-065债券代码:123242 债券简称:赛龙转债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首席合伙人;余强
(6)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03人,注册会计师7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2人。
(7)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08,76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0家,主要行业包括:(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3年度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8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中汇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昝丽涛,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海锋,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1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昝丽涛 | 2024年1月2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浙江证监局 | 对在聚赛龙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若干审计程序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2 | 2024年1月29日 | 自律监管措施 |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部 | 对在聚赛龙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若干审计程序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出具监管函的监管措施 | |
3 | 江海锋 | 2023年5月12日 | 监督管理措施 | 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 | 对在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未恰当评价新承接业务风险、不恰当调整重要性水平等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是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预计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9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不含税),合计费用110万元(不含税)。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不含税),由于本期审计费用包含内部控制审计,且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因此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40万元(不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事务所选聘文件、审核评价要素和参加竞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质审查。经履行相关程序,根据选聘结果,拟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格证照和相关信息、并对其审计服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其在职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