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赛龙: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可转债变动比例达到10%的公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可转
债变动比例达到10%的公告
债券持有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及配售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3号)同意注册,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50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于2024年7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赛龙转债”,债券代码“123242”。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参与可转债配售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横琴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安义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配售合计持有“赛龙转债”1,292,666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51.71%。
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比例变动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获悉其于2025年1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赛龙转债”354,727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4.19%。
本次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情况 | 本次变动后 | |||
持有数量(张) | 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变动数量(张) | 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持有数量(张) | 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
郝源增 | 613,749 | 24.55% | 0 | 0.00% | 613,749 | 24.55% |
任萍 | 417,014 | 16.68% | 200,000 | 8.00% | 217,014 | 8.68% |
郝建鑫 | 120,343 | 4.81% | 120,343 | 4.81% | 0 | 0.00% |
吴若思 | 34,384 | 1.38% | 34,384 | 1.38% | 0 | 0.00% |
安义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65,838 | 2.63% | 0 | 0.00% | 65,838 | 2.63% |
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41,338 | 1.65% | 0 | 0.00% | 41,338 | 1.65% |
合计 | 1,292,666 | 51.71% | 354,727 | 14.19% | 937,939 | 37.52% |
注:
1、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珠海横琴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2025年1月9日更名为安义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3、珠海横琴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系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2025年1月9日更名为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特此公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