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赛龙: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3-09  聚赛龙(30113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131证券简称:聚赛龙公告编号:2026-039债券代码:123242债券简称:赛龙转债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水平,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经与控股子公司安徽科睿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睿鑫”或“标的公司”)股东余鹏、李伟博(以上两方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转让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以0元购买余鹏持有的科睿鑫30.3296%股权,拟以0元购买李伟博持有的科睿鑫

8.461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科睿鑫

91.5385%的股权,科睿鑫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余鹏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

余鹏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李伟博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

李伟博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伟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科睿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1MA8NQUND9G

、法定代表人:郝建鑫

4、成立日期:2022年3月2日

、注册资本:

3,033.33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科创二路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睿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等存在转让限制的情况。

(二)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8,068.8411,204.51
负债总额13,626.7815,608.42
净资产-5,557.94-4,403.91
项目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度
营业收入2,446.7611,103.50
净利润-1,173.87-2,886.89

(三)本次转让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转让前转让后
认缴出资额股权比例认缴出资额股权比例
1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1,600.00052.7473%2,776.66491.5385%
2余鹏919.99830.3296%--
3李伟博256.6668.4615%--
4段本红256.6668.4615%256.6668.4615%
合计3,033.330100.0000%3,033.330100.0000%

注: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后结果。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本次转让前,余鹏认缴出资额

919.998万元,其中实缴出资

319.998万元,未实缴出资600.000万元;李伟博认缴出资额256.666万元,其中实缴出资106.666万元,未实缴出资150.000万元。本次转让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对上述尚未实缴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转让方(甲方):1.余鹏2.李伟博

受让方(乙方):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安徽科睿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科睿鑫是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注册资本为3,033.33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38.7911%股权(对应公司注册资本1,176.664万元,实缴出资426.664万元,未实缴出资750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

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标的股权的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38.791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其中:甲方

将其持有的公司

30.3296%股权(对应公司注册资本

919.998万元,实缴出资319.998万元,未实缴出资600万元)无偿转让给乙方;甲方

将其持有的公司

8.4615%股权(对应公司注册资本

256.666万元,实缴出

资106.666万元,未实缴出资150万元)无偿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标的股权。

、标的股权的交割及相关事项的处理

2.1甲方、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将标的股权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及与标的股权变更登记有关的公司章程备案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备案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2.2

丙方应于标的股权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向乙方出具加盖公章的股东名册(“交割日”),交割日起乙方有权就标的股权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并应根据公司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3、陈述与保证

3.1

甲方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签署本协议的主体资格;

3.2

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标的股权没有设置质押、冻结或设置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机关查封的情形,并免遭受第三人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4、协议的变更及终止

4.1

协议的变更非经各方签署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均为无效。

4.2

协议的终止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各方书面同意可终止本协议:

4.2.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

4.2.2其他经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情形。

、违约责任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虚假的陈述或保证,亦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上述违约行为对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费用的负担甲方和乙方应依法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产生的各项税款和费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应由哪一方承担相应的税款和费用的,由各方平均分担。

7、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7.1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订立,其签订、生效、履行、

解释、修改、争议解决和终止等事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执行。

7.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各方有权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8.其他条款

8.1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科睿鑫少数股东股权,旨在进一步加强对科睿鑫的经营管理,促进科睿鑫与公司之间产业整体在销售、研发、管理等方面形成协同效应。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人员安置、土地租售、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前后科睿鑫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产生同业竞争。由于科睿鑫尚未盈利,本次交易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如未来市场开拓受阻,行业竞争加剧或成本控制不力,可能导致盈利水平不达预期的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子公司管控,以公司积累的管理经营和资源优势,提升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水平,采取适当的强化管理措施来控制风险,提升科睿鑫经营决策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