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坤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炬大道19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0日以书面送达方式提交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与会董事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出席(其中,董事洪娜珊女士、洪耿奇先生,独立董事刘娥平女士、罗宏先生、张清伟先生均以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洪俊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基于生产经营相关实际需求,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其组合等。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2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
证券代码:301132 证券简称:满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04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10%。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并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编制的《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上述议案附件,与上述议案一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本议案所审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005)、《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为依法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