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坤科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8页
三、附件………………………………………………………………第9—12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9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0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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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3-246号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满坤科技)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满坤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满坤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满坤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满坤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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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满坤科技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满坤科技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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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8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80元,共计募集资金98,811.6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9,321.8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9,489.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于2022年8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45.3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7,444.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7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募集资金净额A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B1利息收入净额B2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C1
87,444.448,315.05
利息收入净额C2
8,315.05
2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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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金额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D1=B1+C1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
8,315.05
257.38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
257.38
79,386.7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
79,386.7779,408.63
差异[注]G=E-F
79,408.63-21.86
[注]差异系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本次发行权益性证券产生的印花税21.8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于2022年8月11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庐陵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12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1437100104002359942,473,333.01协定存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14371001040023599-150,000,000.00
可转让大额存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14371001040023599-250,000,000.00
可转让大额存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14371001040023599-350,000,000.00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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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大额存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14371001040023599-450,000,000.00
可转让
大额存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14371001040023599-550,000,000.00
可转让
大额存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14371001040023599-650,000,000.00
可转让
大额存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14371001040023599-750,000,000.00
可转让
大额存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14371001040023599-850,000,000.00
可转让
大额存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14371001040023599-950,000,000.00
可转让
大额存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14371001040023599-1050,000,000.00
可转让
大额存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14371001040023599-1150,000,000.00
可转让
大额存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14371001040023599-1250,000,000.00
可转让
大额存单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庐陵支行796900156000077151,612,969.30协定存款合计794,086,302.3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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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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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87,444.4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315.05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315.05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吉安高精密印制线路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否87,444.4487,444.448,315.058,315.059.512025年1月不适用不适用否合计87,444.4487,444.448,315.058,315.059.51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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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818.98万元和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45.14万元。公司已于2022年8月完成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共计人民币5,064.12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前述闲置资金额度使用期限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0,000.00万元。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持续投入。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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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 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
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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