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在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3日通过邮件、短信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锋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