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股份:关于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301133证券简称:金钟股份公告编号:
2023-064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三、具体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任职岗位领取薪酬(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其中基本年薪为固定薪酬,绩效年薪是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提取的浮动薪酬,实际发放金额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并结合公司发展情况,总经理年薪拟定于120-180万元,副总经理年薪拟定为50-120万元,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年薪拟定为50-80万元,并授权董事长决定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实际年薪。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度发放基本工资和各类补贴,半年度或年度发放绩效工资和奖金;
2、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为税前收入,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由公司在发放薪酬时代扣代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薪酬;
4、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行政部和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