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股份: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金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金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债券代码:123230
2、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3、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29.03元/股
4、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28.88元/股
5、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27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7号)同意注册,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5,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3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1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钟转债”,债券代码“123230”。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金钟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9.10元/股。
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金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9.10元/股调整为29.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25日起生效。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06,617,1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992,567.4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金钟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调整后转股价格=P0-D=29.03-0.15=28.88元/股
其中:调整前转股价格P0=29.03元/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0.15元/股
综上,“金钟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28.8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